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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玩app入口站官网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6 13:18:59 浏览次数: 【字体:

1.项目概况

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乐玩app入口站官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乐玩app入口站官网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合作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①学校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合作经营:为把学校原风味餐厅(龙泉校区南院25栋2层)打造集餐饮、文化、学习、娱乐、社交于一体的学生综合活动中心现需引入专业化餐饮企业合作经营,主要划分为以下区域:1.餐饮休闲区(包含烹饪区、清洁区、备餐区等操作功能区域);2.学习共享区;3.休闲娱乐社交区;4.学生服务区;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试运营。

②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厨师团队服务: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合作经营乐玩app入口站官网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需厨师团队人员,拟派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主厨不少于1名,厨师不少于2名(含面点师),厨工不少于3名,招标人与供应商以协议方式明确评价机制,人员工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食堂运营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进行日常监管。食堂运营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个部分。直接成本预估占比64~69%之间,包括米、面、油、肉类、辅料、蔬菜、水果、酸奶等主要食材的采购成本。间接成本预估占比31~36%之间,包括人工成本:包括主厨、帮厨、服务员的工资及福利;管理成本:员工的工作服、清洁用品、筷、食品加工耗材、水电燃气、食堂规范化建设(6T建设)费用等。招标人负责直接成本部分费用,投标人负责间接成本部分费用。招标人支付直接成本后,将营业收入剩余部分全部作为间接成本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教职工食堂餐品质量,教职工食堂当月直接成本(食材、酸奶、水果采购费用)占月营业收入比例低于64%的,将低于部分扣除后再支付给成交人(即若当月直接成本占比为63%则支付给合作团队服务费为35%),若连续两个月低于64%的将视为违约,第一次违约扣除3000元违约金,第二次违约扣除6000元违约金,第三次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按现状自行补齐开餐所需一切设施设备及餐饮器具,在8月23日前完成准备工作并具备开餐条件。

③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旁小吃店合作经营: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旁的小吃店采用合作经营方式,按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进行分成。

详见第三章 服务要求

2.2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报的目标月经营收入及分成比例招标人分成所涉及金额均为含税价)。

①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目标月经营收入最高限价为50万元。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1.7万元,每年按10个月结算,每年向招标人分成≥17万元。实际经营中,实际月营业收入×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按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实际月营业收入×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按实际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

②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旁小吃店:目标月经营收入最高限价为4.5万元。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0.149万元,每年按10个月结算,每年向招标人分成≥1.49万元。实际经营中,实际月营业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按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实际月营业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按实际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

2.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合作经营项目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旁小吃店所产生的全部营业收入通过乐玩app入口站官网一卡通系统统一收取,招标人按月与学校进行结算,招标人在收到学校结算款项的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将成交供应商应得营业收入(招标人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转入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收入,双方应在月底前共同完成对本月经营收入的核对确认;合作双方各自承担营业收入分成部分的纳税义务,即招标人按照营业总收入减去应支付成交供应商的分成之后作为自己的收入依法缴纳所有税费,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人转账的分成金额作为收入依法缴纳所有税费。

2.4运营周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进行服务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风险告知条款(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条,参加本次磋商申请活动的视为供应商知晓并认可此条所提示的相关风险)

3.1招标人不保证实际月经营收入能达到成交目标月经营收入

3.2学校包含寒暑假,因学校寒暑假造成食堂可经营天数不足一个月的,2月经营收入合并入3月、8月经营收入合并至9月结算,全年按10个月结算

3.3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经营本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以及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供应商对本项目投入或拟投入的资金,是在清楚了解本项目的项目情况、市场情况、政策情况的条件下进行的,招标人不对此类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3.4招标人概不承担项目所需的装修费用

3.5本项目只提供现有设备(以实际现场踏勘为准),学校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合作经营中,需由供应商完成场地内部装修装饰(仅限于软装,不得对原装修结构进行拆除、改造)、设备采购,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试运营;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需在8月23日前完成准备工作,由供应商自行补齐一切开餐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餐饮器具,具备开餐条件;由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合同结束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供应商可自行带走。

3.6经营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由供应商自理。

3.7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经营相关成本后,报出目标月经营收入及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该报价应能保证供应商在履行合作经营协议中的持续性。合作经营协议一旦签订,此合作经营协议价格在合作经营协议实施期间将不因经营范围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3.8在本项目经营期间,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该经营地点被强制拆除或国家政策不允许招标方继续的,合同即可终止,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9成交人接受招标人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否则按违约处理。

3.10成交人若想提前终止合作经营协议须提前向招标人提出纸质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提前终止合作经营协议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

3.11成交人须在签订合作经营协议5个工作日内向乐玩app入口站官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务部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食品安全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3.12本次招标为通过形式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后,详细评审得分最高者成交

3.13分成额计算方式:①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实际经营中,实际月营业收入×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按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实际月营业收入×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按实际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②龙泉校区南院教职工食堂旁小吃店:实际经营中,实际月营业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按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实际月营业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目标月经营收入×学生综合活动中心(原风味餐厅)分成比例,按实际月经营收入×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向招标人分成

3.14成交人在确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未经营直接弃标者须向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一年成交合作经营分成总额的10%作为补偿(成交合作经营分成额×10个月×10%),向招标人赔偿相关损失(该赔偿条款每个合同周期按10个月核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7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86日至20258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1.1现场获取流程:现场获取时需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授权);③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1.2网上获取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通过以下具体流程获取招标文件:发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授权)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付款方式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确认付款成功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艺鸰  电话:15752997312  电子邮箱:3261000636@qq.com。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3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8180930分,地点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乐玩app入口站官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玩app入口站官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联 系 人: 陈洁、王伟

联系电话: 18213383107、13888083850

 

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号

联 系 人:王艺鸰、代兴瑞、朱怡瑾

联系电话:1575299731217687145468、0871-65707633

终审:罗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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